劳务派遣、服务外包与人事代理的界定与法律风险
2023-04-12 阅读次数1139

异地用工面临的冲击与应对


课程讲师:董保华 教授

开课单位:上海董保华法律咨询工作室

课程时间:2023年5月11日(周四)  9:00-17:00

课程费用:3200元/人

课程地点:上海新世界丽笙酒店(五星)城景楼 3楼会议室 4+5

(黄浦区南京西路88号,地铁2号线人民广场下车,7号出口步行3分钟到达)

报名联系人:朱永胜   021-62526042   18916108887

Email: dongbaohuaoffice@wantelaw.com

 

社保缴纳等人事工作一直是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难点问题,市场上有关人事代理的业务如火如荼。然而,随着人社部门对社保工作的从严管理,许多司空见惯的人事代理业务不断暴雷。2020年,北京打响了针对异地社保代理的第一枪。1月2日北京人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依法诚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不得承揽劳务外包、服务外包和劳务分包业务,禁止开展人事代理服务,尤其是社保代理服务。6月30日北京市社保中心进一步发布《关于劳务派遣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告社保代缴模式可能彻底“终结”。一年后,人社局、最高院更以典型案例加以指引。

新规的第一枪已经成为蔓延全国的燎原之火,哪些城市业已变为社保代理业务的高危城市?面对此冲击,劳务派遣、服务外包与人事代理的用工格局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社保还能否代缴,企业用工方式与管理模式又将何去何从?

自2012年《劳动合同法(修正案)》、2013年《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出台以来,企业用工管理不断迎接更高的法律要求。2018年10月1日实施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明确提出服务外包过程中“不得改变用人单位与个人的劳动关系”,对服务外包、人事代理的用工模式带来巨大冲击,异地用工管理首当其冲施。2023年,层层加码仍在继续。

当下,在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下,摆脱单一用工方式的束缚,通过多元化的用工形式来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已经成为众多企业的用人选择。那么,企业应该如何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最佳的用工方式呢?尤其在异地用工过程中,企业又该如何有效地规避法律风险?著名劳动法专家董保华教授,将结合当前劳务派遣、服务外包与人事代理中的常见操作难点,通过各种实际的案例,为您深入解析不同用工方式选择及操作实务,提高企业用工的安全性与灵活性,减少异地用工的法律风险。

 


一、概述

1、北京社保代缴新规解读

2、劳务派遣、服务外包与人事代理的形式界定

人事代理属标准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属非标准劳动关系

服务外包属非劳动关系

3、劳务派遣、业务外包与人事代理功能界定

转移风险功能

异地用工功能

灵活用工功能

改革用工功能

商业交往功能

 

二、劳务派遣——非标准劳动关系

1、劳务派遣的管控风险

劳务派遣被认定无效的法律后果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逆向派遣,是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2、劳务派遣的法律聚焦

比例原则

三性规定

派遣协议违反“三性”,是否有效?

同工同酬

行政登记

3、防管控的应对措施

退回和解除

社保缴纳

工伤问题

 

三、服务外包——非劳动关系

1、服务外包的虚化风险

服务外包被认定无效的法律后果

对外包的限制:“假外包、真派遣”

业务外包与人力资源服务外包

2、服务外包的法律聚焦

用工责任

雇主责任

连带责任

垫付责任

社会责任

个人承包的发包单位工伤责任分歧

3、防虚化的应对措施

认可个人承包

不认可个人承包

 

四、人事代理——标准劳动关系

1、人事代理的异化风险

合法用工与非法用工

2、人事代理的法律聚焦

异地用工的标准模式

异地用工中劳务派遣、服务外包及人事代理模式的演化

分公司、子公司与办事处的区别及用工权限

异地用工中的现实问题(社保缴纳)

 

3、防异化的应对措施

如何理解《条例》中的“不得改变用人单位与个人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与社保关系的脱离

人事代理最新立法动态

不同地区对异地社保问题的区别(案例分析)

维持现状

执行新规

转回当地

 

五、劳务派遣、服务外包及人事代理的关系与法律应对

1、三种用工方式的转化风险

2、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的转化

假派遣真代理

假代理真派遣

3、服务外包与派遣代理的转化

假外包真派遣

假外包真代理

4、防转化的应对措施

合同管理(书面管理)

      合同的选择与操作

劳动管理(实际管理)

承包单位的直接管理

发包单位的间接管理

劳动管理的案例分析

企业借调与共享员工

 

六、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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