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保华教授讲座——疑难病症合规管理事务
2020-08-06 阅读次数468

课程讲师:董保华 教授

开课单位:上海董保华法律咨询工作室

课程时间:2020年9月11日(周五)  9:00-17:00

课程费用:3200元/人

课程地点:上海新世界丽笙酒店(五星)园景楼 二楼宴会厅 C

(黄浦区南京西路88号,地铁2号线人民广场下车,7号出口步行3分钟到达)

报名联系人:朱永胜   021-62526042   18916108887(微信)

Email: dongbaohuaoffice@wantelaw.com          

 

 


 

一、病假和医疗期的概念

1 医疗期与病假的区别

2 两者与停工留薪期有何区别?

 

二、企业病假综合管理实务

1、病假概述

(1) 病假和患病是什么关系?

(2) 有病假证明就等于患病吗?

(3) 患病一定会有病假证明吗?

(4)为严格管理,公司设置以下病假管理流程,是否存在问题?

(5)公司败诉案例分析

 

2、请假管理

(1)请假程序、准假权限、缺勤处理

(2)病假是什么性质?谁有权批准病假?病假建议单是给谁的建议?未经批准即休假的行为属于旷工还是记为请事假?

(3)病假期间能否的出去旅游?

(4)允许口头请假是文化好还是泡病假重灾区?

(5)讨论:员工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是记为旷工 ,还是记为事假?

(6)公司败诉案例分析

 

3、医疗管理

(1)如何防范虚开病假?单位可以设定哪些限制程序?

(2)指定医院复查制度及指定医院败诉案例分析

(3)指定医院用于看病还是复诊?要求员工复诊的条件是什么?

(4)如何鉴别虚假病假?如何鉴别伪造病假单?

(5)伪造病假单能否解除?可以要求员工提供证明病假的材料有哪些?

(6)针对未提交病假资料,或提交的病假资料不够完整的病假员工,企业如何应对?

 

4、待遇管理

模式一:按企业制度或合同约定支付

模式二:按职工工资一定比例支付

模式三:根据职工工龄和工资,按一定比例支付

(1)病假工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是否封顶及病假待遇各地差异

(2)病假工资的封顶及保底限制

(3)医疗保险待遇

(4)争议焦点: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标准?

(5)江苏、北京、上海、广州案例分享

(6)病假、医疗期员工不胜任本职工作,可否调岗调薪?

(7)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被采取隔离措施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三、医疗期满解除终止实务

1、医疗期标准 

(1)医疗期的法定标准及计算(特殊疾病医疗期)

(2)医疗期的延长

(3)讨论:抑郁症是否属于“精神病”?是否享受24个月医疗期?抑郁症到底有多少个月的医疗期?

(4)抑郁症等精神类疾病的医疗期如何确定? 精神病与抑郁症的区别?

(5)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医疗期如何计算? 员工断续请病假怎么办?

(6)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 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如何应对?

(7)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隔离期结束后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是否适用医疗期的规定?

 

2、医疗期满解除操作实务

(1)医疗期满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2)医疗补助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标准

(3)如何解雇医疗期满的员工?如何证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指定的其他工作?

(4)为员工重新安排工作是否需要和员工协商一致?

 

3、医疗期满终止操作实务

(1)医疗期内合同期满的处理技巧

(2)医疗期满终止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医疗补偿费

(3)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通知其合同顺延?如何顺延?医疗期满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与医疗补助费吗? 

(4)新法实施后是否还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

(5)解除的医疗补助费如何结算?

(6)医疗期满终止有无医疗补助费?

(7)员工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同时主张医疗补助费,两者是否可以兼得?

(8)三期女职工超过医疗期继续请病假能否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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